
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生态环境部委托,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核设施正常换料大修的监督管理和控制点释放。负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铀矿冶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和铀矿冶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负责对生态环境部核准的核材料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相关监督检查。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增项的技术核查和现场检查,以及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的现场检查。负责对核设施及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其他涉核单位核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的监督与评估,督导与评估省级辐射事故应急培训与演练,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响应的监督。负责组织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站、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选址与运行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督查,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管辖区域内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负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落实。推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开展科普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公众参与等工作。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生态环境部委托,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和江苏田湾核电厂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以及全国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持证单位监管,主要职责为: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核设施正常换料大修的监督管理和控制点释放。负责核设施燃料元件制造过程中质量保证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铀矿冶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核技术术利用项目和铀矿冶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负责对生态环境部核准的核材料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相关监督检查。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增项的技术核查和现场检查,以及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的现场检查。负责对核设施及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其他涉核单位核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的监督与评估,督导与评估省级辐射事故应急培训与演练,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响应的监督。负责组织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站、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选址与运行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督查,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管辖区域内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负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负责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无损检验活动的日常监督,对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组织开展包括日常监督、不符合项处理、核安全文化检查、量化评价、质保考试等在内的监督检查活动。负责核电厂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负责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和境外注册登记单位的例行和非例行核安全检查。负责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质考核活动的监督。负责全国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监督。针对制造和无损检验持证单位的延续申请出具监督总结报告。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落实。推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开展科普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公众参与等工作。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990年,西南站前身国家核安全局成都监督站成立。本站是继国家核安全局广东监督站、上海监督站之后成立的第3个地区核安全监督站,编制8人,主要负责我国西部地区民用核设施及核材料的核安全监督。1999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调整方案,国家核安全局连职能带机构、队伍整建制地并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此同时,本站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四川核安全监督站,更名后工作职责和监督范围不变。2006年,根据环保总局职能调整方案,本站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由处级建制升格为司局级建制,人员编制增至15名。所辖区域由我国西部地区调整为西南地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监督工作职能发生了较大转变,监督范围由民用核设施扩展为民用、军用核设施,监督对象由核设施扩展为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2008年,随着环境保护部升格,本站更名为环境保护部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更名后工作职责和监督范围不变。自2010年起,根据环保部机构调整方案,本站更名为环境保护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并增加、调整了部分职责,主要负责西南地区军、民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和环保部直管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监督以及辐射环境监测与督查工作。其中,对核设施安全进行监督是重中之重。通过实施抽样性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活动,确认被监督的持证单位在核或辐射安全管理方面的有效性,核实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许可证件规定条件及安全管理要求,以保障核与辐射安全。...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始建于1938年,坐落于成都市锦江区,设有14个研究所、1个服务机构、1个分院,并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分院10个。研究和开发领域涵盖粮、经、饲作物与水产,涉及作物遗传育种、耕作栽培、植物保护、土壤肥料、资源环境、农业微生物、生物技术、农用核技术、蚕业、分析测试、农业遥感、农产品储藏加工、农业信息、农业经济等60余个学科专业。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35个,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7个,国际合作平台4个。整体实力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拥有雄厚的科研人才资源。中国现代农业科学先驱者赵连芳创立四川农业改进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前身),中国作物数量遗传学科拓荒者杨允奎出任第一任院长,中科院院士鲍文奎、蔡旭曾在院工作。目前,全院有在职职工1166人,拥有研究员132人(其中二级研究员31人)、副研究员236人,博士154人;拥有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5人,学术技术带头人40人;农业农村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6人、试验站站长18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首席专家7人、岗位专家46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重视原始创新。获得的国家级位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省部级奖占全省48.6%,育成的动植物新品种,占全省近1/3。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突破关键技术,实现大面积增产增收增效。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大力培育特色产业,有力支撑“川字号”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坚持“创新转化一条线,专家农民面对面”的理念,一手抓科技创新,一手抓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研发省部级主推技术55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85%以上,成果累计推广面积5.8亿亩,新增社会经济效益上千亿元,为四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
研究院成立于1962年,是四川省科技厅直属专业从事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的开放性研究机构。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于1962年定名为“四川省科委新技术试验基点”,1970年12月18日更名为“四川省科技局新技术试验站”,1978年8月21日改名为“四川省原子核应用技术研究所”,2007年4月28日更名为“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是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亚太地区技术合作协调员单位及辐照加工示范基地、国际辐射协会(IIA)银牌会员、中国原子能农学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四川省核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核技术应用协会挂靠单位及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原子能农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在国内外辐照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研究院地处成都市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55亩。下设九个职能部门、五个研究所、一个分析测试中心、一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两个成果转化公司公司。现有在职职工20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4人,高级职称人员43人,博士6名,硕士18名,汇集了农学、生物工程、物理、化学、机械、电子、自动控制、辐射工程与辐射防护等学科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下设辐射工程技术、生物技术、辐射化工、农业等科研部门。研究领域涵盖农业辐射育种、食品辐照、农药辐射降残、医疗卫生用品消毒及药物辐照灭菌、辐射化学、高分子材料辐射改性、生物技术、新型钴-60γ射线辐射装置、加速器装置的安全联锁监控系统设计、同位素水文工程等方面。拥有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PCR仪、红外色谱仪、万级无菌操作间;拥有200万居里全自动钴-60γ射线辐照装置一座、GJ-2工业电子加速器一台及配套的系列辐射加工生产分析及安全智能监控系统等先进的科研和生产仪器设备。承担了多项国际合作和国家级重点项目,其中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合作项目;国家863、973项目等。承担了省部级项目150余项;获得了40余项省部级的科技成果奖励。研究院选育的杂交水稻组合II优838在2005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南方杂交水稻区域实验对照品种,在全国及东南亚国家累积推广面积6亿亩。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坚持科研与产业发展并重,创新与服务社会并重,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获得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核动力院隶属于中核集团,是我国集核动力技术研究、设计、试验、运行、退役全周期和小批量生产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科研基地,是国家战略高科技研究设计院。自1965年建院至今,已经形成包括核动力技术研发设计、核燃料和材料研究、反应堆运行和应用研究、核动力设备集成、核技术应用研究和同位素生产等完整的科研生产体系。核动力院现有各类从业人员近万人,涵盖50多个工程技术专业和学科,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创新中心和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0多个省部级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个中核集团重点实验室及3个研究中心,设立了5个协同创新平台,也是国家科技人才、国际合作示范基地。核动力院先后有250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获得专利授权2900多项,产生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和7名中国工程院院士。是我国唯一成体系的综合性核动力研发机构,科研实力雄厚,实验设施先进,在我国国防军工、先进能源开发工业体系和高新技术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核动力院在5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自主创新,勇攀高峰”,先后设计建造了我国第一代核潜艇陆上模式堆、第一座高通量工程试验堆、第一座脉冲反应堆,以及岷江堆、两座零功率装置和中国工程试验堆等多座核设施,被誉为“中国堆谷”。通过三次创业,核动力院先后建成了三代国家核动力研发平台,持续提升我国核动力技术水平,为我国国防建设、国民经济、科技创新做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中国核动力工程的摇篮”。核动力院积极致力于核电研发,先后开发出自主化核电技术CNP600、CNP1000、CPR1000,承担了秦山、福清、昌江、岭澳、红沿河等核电项目核岛主系统设计和主要设备集成采购;成功研发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三代大型核电华龙一号(ACP1000),成为靓丽的“国家名片”;成功研发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压水堆玲龙一号(ACP100),世界首堆在海南昌江建造;在超临界水冷堆、铅铋快堆、超临界二氧化碳核能系统等第四代核反应堆研发方面也在加码研发;CF2、CF3燃料组件、核电关键设备、核电设计软件包(NESTOR)、核电厂安全级DCS龙鳞系统、非安全级系统Nicsys2000等大幅提升了我国核电自主创新能力。核动力院已通过GB/T19001-2016、GJB9001C-2017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具备反应堆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民用核安全机械与电气设备设计、制造、无损检验资质,核蒸汽供应系统集成供货能力。为国内所有在役核动力装置、在役核电站和研究堆提供技术支持与现场服务,包括换料设计、安全分析、辐照试验、无损检测、特种焊接以及工程改造、核电维修等,并逐步向产业化发展。核动力院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从事核技术应用的开发,形成了较强的同位素生产、放射性医疗设备研制、放射性药物研发与生产能力。...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环境保护部的委托,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七省(直辖市)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1、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2、负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3、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4、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事故(含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日常监督,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响应的监督;5、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6、负责对地方环保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督查;7、负责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8、负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9、承担环境保护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生态环境部委托,负责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五省(自治区)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核设施正常换料大修的监督管理和控制点释放。负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铀矿冶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和铀矿冶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负责对生态环境部核准的核材料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相关监督检查。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增项的技术核查和现场检查,以及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的现场检查。负责对核设施及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其他涉核单位核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的监督与评估,督导与评估省级辐射事故应急培训与演练,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响应的监督。负责组织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站、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选址与运行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督查,参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管辖区域内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负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落实。推动地区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开展科普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公众参与等工作。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225号环境科技大厦513室)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务公开、业务专栏、公众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是环境保护部的派出机构,作为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的现场监督单位,主要职责为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环境保护部委托,负责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自治区)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在应急情况下,向国家核安全局报送应急相关信息。...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海洋中心创建于1959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从事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的国家级业务中心。长期以来,海洋中心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管理支撑业务为核心,形成了涵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法规与政策制定,海洋环境基准、质量标准及监测评价技术方法研发与示范,海洋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与预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监管,海洋污染事故与生态灾害预警应急,海洋工程行政许可与监管技术支撑等综合业务能力,海洋中心组织编制的《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等各类信息产品为国家和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灾害和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决策、国际公约履约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经过多年的发展,海洋中心已打造了一支党建与业务相结合、业务与科研相结合、支撑与服务相结合的专业化技术队伍,成为主体职责业务化、工作组织系统化、技术能力现代化、管理支撑专业化的国家级科研业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