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盐城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盐城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新闻中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重要论述、台胞风采、美丽盐城等栏目。...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南通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南通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门户网站,开设有两岸动态、通台快讯、政策法规、机关党建、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等栏目。机构职能: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台办、市委、市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规划。2、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市对台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我市涉台重大事件。3、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济工作,组织或参与重要的对台招商活动,受理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矛盾和纠纷。4、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与台湾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5、负责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关系的变化,以及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市有关涉台的政策、法规,统筹协调我市涉台法律事务。7、负责管理协调我市与台湾的通邮、通航、通商事务。8、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重大涉台事务的新闻发布,涉台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等工作;9、负责指导、协调在我市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我市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10、负责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11、指导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管理、指导市台资企业协会和市台属联谊会等有关涉台团体、社会团体工作。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嘉峪关市党史和地方志

嘉峪关市党史和市志研究院(长城区综合办公楼一层)门户网站,开设有图片新闻、工作动态、党史著作、地方志书、年鉴、地情文化、大事记等栏目。...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拉萨市康昂东路一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新闻中心、信息公开、党的建设、部门动态、地市动态、民族团结、援藏专栏、视频中心、资料库、西藏党史、党报党刊等栏目。...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长沙市开福区浏河村巷37号)门户网站,开设有信息公开、互动交流、数字方志馆、图书检索等栏目。机构职能:组织省直各厅局编纂《湖南省志》;组织指导市、州、县志的编纂、验收。组织省直各厅局和各市、州、县编纂《湖南年鉴》;组织、收集、整理、储存湖南文献资料;组织全省地方志专业人员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完成国务院所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地情研究项目,为领导机关决策和加强两个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南京与台湾

中共南京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307室)门户网站,由主办,开设有机构设置、两岸动态、宁台快讯、各区台务、视频资讯、台企风采、党建园地、服务指南、政策法规等栏目。...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内蒙古区情网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门户网站,开设有组织机构、区情概览、时政要闻、工作动态、宣传教育、学术研究、数字史志、内蒙古印象、地名溯源、影像记录等栏目。机构职能:(一)贯彻落实党史、文献和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党史和地方志(史)工作规划、方案;组织开展自治区地方党史和地方志(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编工作。(二)承担重要党史文献的征集、整理、编纂工作。(三)组织开展自治区重要党史人物研究工作。(四)审核涉及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历史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等,参与审核自治区党委批准的自治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及新建纪念场馆的相关内容等。(五)组织、指导、督促全区地方志(史)书编纂工作;指导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志书编译工作和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组织地方志(史)书评审、验收工作。(六)组织、指导、督促全区地方综合年鉴和专业年鉴编纂工作;组织年鉴评审、验收工作;承担《内蒙古年鉴》编辑、出版、发行工作。(七)组织、指导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承担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史)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向社会公众提供志(史)文献、地情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地方志刊物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八)指导全区方志馆规范化建设,承担内蒙古方志馆运维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全区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工作。(九)指导盟市的党史、文献和地方志研究工作。(十)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福建党史方志网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鼓楼区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内)门户网站,开设有要闻动态、福建省情、学术研究、宣传传播、人物春秋、专题集锦、文献资料、省室概况等栏目。机构职能: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部署等,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全省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全省党史、文献、地方志工作。2、研究中共福建党史和文献,编纂福建地方志,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党的历史、文献和地方志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挥党史、文献、地方志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省委和省政府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3、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跟踪研究省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进程。4、征集、研究福建党史和文献资料,编纂出版福建党史基本著作和编年史、专门史、口述史、党史大事记、党史文献资料专题、党史人物传等党史书籍。5、组织指导全省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组织评审和验收《福建省志》分志、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志。编纂出版《福建年鉴》,组织整理出版旧志。指导全省方志馆建设工作。6、组织指导全省地方党史、文献、市县(区)志、乡镇村志、特色志的编纂和影像志的拍摄工作。7、组织开展党史、文献和地方志资源的研究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福建党史、文献和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8、审核涉及福建党史、文献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协助审核涉及我省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协助审核我省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9、组织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理论研究,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编辑出版党史、地方志刊物,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学术研讨、课题研究、成果评审和业务培训等活动。开展党史、文献、地方志对外交流协作。承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委托的闽台历史文化相关工作。10、负责管理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和福建省方志馆。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北京市方志馆)门户网站,开设有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北京党史、北京方志、宣传教育、北京市数字方志馆等栏目。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市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依法治志,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二)研究本市党的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三)征集、整理、编纂本市党史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党史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编辑重要文献。(四)开展本市党的历史、党的领袖人物及老一辈革命家精神风范的宣传普及教育,宣传党的奋斗历史、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思想。(五)审核涉及本市党的历史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六)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七)收(征)集、保存本市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八)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九)指导各区党史和文献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市地方志工作。(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机构”网站目录

河北省档案方志网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开设有信息公开、新闻中心、法规标准、业务建设、融媒视界、数字方志馆、机关党建等栏目。1959年3月18日,河北省档案馆成立,为同时成立的河北省档案管理局直属处级单位。1979年9月,“河北省档案管理局”改称“河北省档案局”,河北省档案馆为河北省档案局的直属处级单位。1983年,河北省档案局由中共河北省委直接领导,改为河北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河北省档案馆为河北省档案局下属文化事业单位。1994年12月,河北省档案局与河北省档案馆合并,挂河北省档案局、河北省档案馆两块牌子,履行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省直档案保管职能,为省委、省政府工作机构,由省政府管理。2000年5月,机构改革后,河北省档案局(馆)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由省政府管理,授权行使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档案行政执法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2018年10月,根据《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委办公厅。省档案馆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厅级。2020年11月,根据省两办关于河北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相关通知的精神,整合省档案馆、档案干部培训中心、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河北年鉴社等4个事业单位及相关职能,重新组建省档案馆(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厅级。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二)集中统一管理省级档案资料和河北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三)接收省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并进行业务指导。(四)征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五)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统计工作。(六)依法公布档案,提供档案、地方志资料利用服务,承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七)负责馆藏档案、地方志资料的技术保护工作。(八)负责省级档案数字资源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利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本馆数字档案、方志馆建设和运维。(九)制定全省地方志编纂的业务规范、编纂方案,并组织培训。指导编纂地方志及其他地情资料。组织地方志书评审验收。组织编修地方史。(十)搜集、整理、保存地方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十一)开发利用档案、地方志资源,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十二)开展档案、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十三)开展本馆档案、地方志宣传工作,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十四)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