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
协会于1997年4月14日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登记。前身为“海南省园林绿化企业协会”,于1999年4月5日更名为“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协会内设秘书处、监事会、城镇园林绿化专业委员会、园林苗木生产专业委员会、园林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木石、雕塑文化专业委员会、园林设计专业委员会、《热带风景园林》编委会等机构。其中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目前,协会共有会员单位80家。业务范围:组织研究、探讨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方针政策,开展培训,沟通信息,出版内刊,承担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服务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愿望,促进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服务;发挥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及相关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风景园林事业的发展。主要任务:1.组织研究、探讨国家和省关于城镇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2.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3.加强横向联系,沟通各会员之间以及与有关部门关系,指导园林绿化企业工作经验交流、信息交流,搞好队伍自身建设。4.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学术交流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技术。5.编辑出版协会会刊《热带风景园林》和其他业务信息资料。6.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协会办理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工作,开展有益于社会和本团体的其它活动。主要日常工作:1.协助省住建厅开展园林行业评比、调研等相关业务;2.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及信息资料;3.加强网站及公众号信息的建设;4.组织专家编写我省园林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法规及书籍;5.加强组织行业业务培训工作;6.组织开展行业省内外考察调研活动。...

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协会成立于2003年02月26日,注册地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4717号。业务范围:一、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二、制定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三、组织开展会员继续教育;四、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行业的督导检查工作,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六、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七、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类技术成果进行检查,按照章程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八、支持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九、依法承办行政、司法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事项,受理其他单位或组织委托的业务咨询、技术鉴定等工作;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十一、组织会员开展学术交流、公益援助及其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活动;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是经原辽宁省土地管理局批准,辽宁省民政厅审核登记,于1997年7月22日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社团组织。现业务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同时接受辽宁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协会是由取得土地估价资格、从事土地估价的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非赢利性的土地估价行业自律性社会团体。协会的宗旨是:联合全省土地估价组织、土地估价人员及土地估价管理和教学研究的相关人员,共同促进土地估价事业的发展;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土地估价执业道德,执行专业守则和估价规范,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协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实施全省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管理;2.组织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与交流,制定土地估价技术准则及行业管理规章;3.负责全省土地评估机构备案;4.负责全省土地评估机构资信等级评定工作;5.负责全省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组织土地估价人员业务培训;6.受理土地估价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调节;7.编辑土地估价书刊、资料,提供国内外土地估价信息服务;8.保障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9.进行土地估价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成立于1994年,原名安徽省土地估价师协会,2021年11月经换届大会表决通过更名为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简称“皖土协”,协会英文名称为AnhuiRealEstateValuersandAgentsAssociation,缩写为AHREVA),是由安徽省内从事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依法登记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皖土协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建设;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联合全省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开展自律管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与自然资源“两统一”理念,制定行业发展目标,指引行业多元、纵深发展;引导会员遵循执业道德,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提升;保障从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交流;调解执业中产生的争议,维护委托人和当事人在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方面的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生态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做贡献;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皖土协业务范围有:1、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健全协会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2、规范管理机制。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制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各项自律管理制度,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主动接受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配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行业自律管理;3、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入会、登记,对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从业情况进行检查,受国家行业协会委托承办安徽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专业考试的考务工作;4、负责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会员利益,提升行业形象,保障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依法执业,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反映合理意见和诉求;5、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开展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信评级;6、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7、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定期组织开展对土地估价、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开;8、负责土地估价专业人员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理论、方法和政策研究与交流,开展会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定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专业技术指南,为会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向社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9、参与行政管理支撑性项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承担全省行业自律管理的相关事务或其他工作。充分发挥协会会员整体技术优势,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会员参与自然资源调查、登记、清算、评价、评估等相关的规范标准制定、调查评价、分析统计、数据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项目竞标,做好政府决策支撑工作;10、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开展各项有关土地估价与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的评比活动,表彰对行业及协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提升行业凝聚力和影响力;11、加强土地评估与土地登记代理宣传工作。编辑印发行业书刊、资料,建设有关网站,开展与国内外各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12、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13、依法承办行政、司法等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事项,受理其他单位或组织委托的业务咨询、技术鉴定等工作。...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原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成立于2004年10月,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的房地产估价和土地估价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接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协会领导全部由在北京执业的房地产和土地估价行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深理论功底,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的企业负责人组成。协会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北京市房地产和土地估价行业技术标准、行为规范和自律准则并监督监察;负责土地估价机构、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注册管理;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的资质管理;组织行业改革与发展状况、理论政策的调研论证;开展学术交流与对外合作及友好往来活动;搜集传播国内外相关行业的信息资信;组织估价师队伍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受理纠纷调解和估价报告的技术鉴定。...

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
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是由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机构自愿发起的,经省民政厅审核登记的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协会以“管理、服务、监督、协调”为宗旨,团结、联合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操行守则,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我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发挥政府和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为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从业人员提供行业政策咨询服务;监督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和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执业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和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协会开展的主要业务有:接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制定行业规则,承担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和执业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注册(变更)工作,办理注册机构和注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年检手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负责会员的组织联络,沟通会员间的联系;对会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给予处分,经撤消注册的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负责组织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辅导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日常培训及再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向主管部门提出政策建议,编辑出版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书刊与资料,开展与省内外业务与学术交流合作;代表全省同行业开展国际的交流合作;受理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调解,并提出意见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建立协会网站,搜集公布相关政策信息,为会员提供土地估价信息服务;承办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目前,福建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单位会员有106个,个人会员有992名。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单位是福建省民政厅,协会接受福建省民政厅和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智管理,接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业务指导。协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
2002年底,本会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省民政厅审核登记成立,原为“湖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2015年为顺应行业发展需要,更名为“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英文名称为HuBeiRealEstateValuationAndAgencyAssociation,缩写为HBREVA),将省内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纳入会员自律管理范围。本会会员单位233家,其中评估会员170家,不动产登记代理会员63家,执业土地估价师1166人,执业土地登记代理人215人,行业规模逐步扩大。2012年行业实现业绩数字化管理以来,会员单位备案土地估价报告70703份,宗地80850宗,评估总面积19.33亿平方米,评估总额24440.44亿元,在助推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利益,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和司法公正,防范廉政风险和土地资产流失,服务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我省中介服务业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专业服务技术力量。...

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经省国土厅党组决定筹建协会后,由土地利用处牵头拟文于2016年2月22日在官网发布“云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筹备组)关于协会成立相关工作的通知”,确定由厅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牵头成立筹备组,根据《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的相关规定,至4月中旬初步确定刘茂竹同志为协会拟任负责人,具体落实登记报批的相关事宜。经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协会成立登记审批→召开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行业协会登记证书申领四个阶段的逐步推进,最终批准成立的“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是由10家省内本行业中具有较高影响力且同时具有土地评估与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的龙头法人企业发起,32家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捐赠32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143家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会员及10名个人会员作为召开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前置条件,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成功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领导人,12月5日顺利取得省民政厅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常设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
协会(简称:粤估协)由广东省具有不动产登记服务资格、不动产估价资格及从事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估价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的专业性社会团体。英文缩写为GDALVA。业务指导单位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社团登记管理。业务范围:调查研究、信息交流、行业服务、行业自律、人才培训、编辑刊物、组织考试及辅导用书展销。服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联合全体会员忠实于不动产登记服务与不动产估价事业,恪守不动产登记服务和不动产估价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与估价服务规范;实施自律管理,引导会员提高执业素质,规范不动产登记服务和不动产估价行为;发挥政府、社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的专业特点、地位及利益;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估价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增进交流,扩大影响;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在土地方面的权益;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服务和不动产估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是由在广西区域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广西全区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接受业务监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是联合全区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评估从业人员和土地评估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专业守则、行业规定和评估规范;规范土地评估行为。维护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的专业地位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评估业务水平,推动专业交流,促进土地评估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协会开展的业务范围:1、根据政府部门授权与委托,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广西区内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的执业登记和备案登记工作;2、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3、制定和组织实施广西土地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规范土地评估行业的准入条件,引导土地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4、制定广西土地评估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继续教育培训,指导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提升执业水平;5、引导行业拓展业务,开展土地评估行业业务工作成本调查,建立行业执业成本基础数据,指导行业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6、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7、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8、受理土地评估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开展土地评估技术审裁工作;9、提供国内外有关土地评估信息,编辑出版土地评估的书刊、资料;10、开展与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西同行业协会的交流联系与合作;11、组织会员开展国际、国内业务交流和合作,加强会员间的联系,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外出考察学习;12、承接行业管理部门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委托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13、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服务。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