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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代管。成立于1984年12月,是自治区党委批复成立的群众团体,2001年列入参公管理。设置处级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学术研究处、人事会员处。主要职责任务:(一)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法学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二)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进各级法学会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指导协调法学研究、宣传培训、法治实践、立法咨询、法律服务、对外合作交流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三)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理论支持。(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为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做出贡献。(五)指导基层法学会和研究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双百”方针,制定法学研究规划和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繁荣我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六)参与自治区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等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七)引导自治区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之路,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八)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参与自治区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相关工作。(九)负责自治区法学会的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工作,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宣传和推广创新研究成果。(十)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服务作用。(十一)开展区内外法学法律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各地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十二)加强会员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常了解和听取法学界、法律界的呼声,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十三)加强对法学界、法律界和律师行业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加强思想建设,强化依法办事理念,规范从业职业行为。(十四)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学会干部队伍。(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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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学会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天津市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天津市法学会的工作宗旨是:团结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为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服务保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天津实践作出积极贡献。天津市法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参与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等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对法治天津建设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等评估工作;组织评选表彰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组织、参与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服务;参与法治宣传,主办本会刊物、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编辑法学法律资料;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积极作用;做好对区法学会、学科分会的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个人及团体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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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法学会门户网站。北京市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1月11日,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首都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和团结首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北京市法学会由市委政法委代市委管理。北京市法学会内设四个部门:办公室、研究部、联络部、社会工作部;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聚焦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职责使命,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推进组织体制、工作机制、运行方式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北京市法学会积极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坚持以繁荣法学研究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首都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国家及首都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课题研究、论坛研讨等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主办核心期刊《法学杂志》,开展“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暨首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为首都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学理论支撑。北京市法学会积极服务法治实践。坚持以购买“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为抓手,广泛联系、动员、组织法学法律社会组织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形成由区级法学会、学科研究会、专业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组成的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编发《首都法治要报》,编撰《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提供科学决策参考,主动融入和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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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学会

吉林省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是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全省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吉林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地方组织。吉林省法学会主要任务是: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等。吉林省法学会由省委政法委代管,接受中国法学会指导。吉林省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全省各级法学会、省法学会各研究会和其他团体会员推荐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每届任期5年。吉林省法学会机关设有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指导部、党务工作部5个内设机构,并设有《法治吉林建设研究》编辑部等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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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

湖北省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宗旨: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主要任务: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参加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的交流和传播;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等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等评估工作;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优秀法学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开展法学法律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服务;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咨询、论证、草拟工作,提升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参与法治宣传,主管主办法学会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积极作用;履行主管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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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学会

云南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和云南省法学界、法律界的全省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法学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云南省法学会于1984年4月成立,由云南省司法厅代管,2011年调整为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代管。会址在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法学会紧贴全省经济社会大局参与立法、开展法学理论研讨、介绍法学研究动态,为党委、政府当好法治智库。省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常设办事机构为省法学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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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长安网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8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政法要闻、政法风采、工作要闻、法学园地、州市动态、见义勇为、三大建设、强边固防、政法动态、预决算公开等栏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简称省委政法委)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省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州、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省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委员会的工作;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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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法学会

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号)门户网站,开设有四大建设、政法资讯、视频在线、法学会、政法文化等栏目。中共大庆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研究、制定政法工作规划,向市委提出建议,对政法工作做出部署并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3、监督、检查、指导政法系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政法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查办政法部门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4、组织指导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及县(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副书记。5、检查政法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政法机关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和错案追究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7、办理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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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

广东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我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广东省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6月,至今已召开过九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的理事会,是省法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负责法学研究和法学成果推广应用,参与立法相关工作,参加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和法治宣传,开展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学交流。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履行主管法学、法治类社团的职责,负责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工作。反映会员和法学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新时期广东省法学会将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将法学会打造成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阵地、法学研究创新的领头羊、依法治省实践的参与者、法治人才培养的孵化器、法治宣传教育的大平台、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广东省法学会设1个学术委员会、40个学科研究会、8个法治研究中心和1个研究院,成立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两个社会组织,创办了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学术理论刊物《法治社会》(国内统一刊号:CN44-1722/D),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57个镇街(不设区的市直属)成立了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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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工商业联合会

西城区工商联,又称西城区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联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