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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呼伦贝尔市政务综合楼D区12楼)门户网站,开设有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专题专栏、退役军人风采等栏目。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定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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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中心4号楼3楼)门户网站,开设有组织机构、新闻中心、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专题专栏等栏目。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通辽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退役军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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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乡村振兴局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内蒙古通辽市新城区通辽市行政中心西配楼)门户网站,开设有机构职能、新闻中心、政务公开、交流互动、政务服务、党建专栏等栏目。通辽市乡村振兴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行业扶贫开发政策。(三)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四)组织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五)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六)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七)负责协调和推动区域扶贫协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负责京蒙扶贫协作、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扶贫的协调联络服务工作。(八)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九)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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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辽市行政中心一号楼)门户网站,开设有机构概况、新闻中心、国资监管、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栏目。2019年3月7日市国资委挂牌成立,内设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与考核分配科、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科、财务监管与资本运营管理科、产权管理与企业改革科和党建工作科6个科室。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个,即通辽市国资委政务保障中心,加挂通辽市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中心牌子。主要职责:(一)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本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四)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五)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通辽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六)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旗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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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河区西苑路公园北街民政大楼四楼)门户网站,开设有机构设置、要闻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党建、服务工作、互动交流、办事指南等栏目。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组织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负责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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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52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务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党建工作等栏目。乌兰察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拟订乌兰察布市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贯彻落实自治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乌兰察布市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区、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十一)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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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新闻资讯、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栏目。主要职能建立健全“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业务范围负责平台的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类平台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提供服务,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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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法学会

甘肃省法学会是中共甘肃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推进依法治国和“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的重要力量。甘肃省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5月22日。2005年12月,根据中央政法委要求,划归省委政法委代管。近年来,在中共甘肃省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扎实推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学术交流等工作,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全省法学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努力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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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广西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联系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广西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助推法治广西建设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加强政治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拓展对外交流、培养法治人才,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从2005年起升格为厅级建制。现行管理体制为:自治区党委领导联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代管。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位于南宁市金洲路15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楼16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10月20日,会员涵盖全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系统,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助力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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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学会

宁夏法学会成立于1981年8月,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自治区党委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先后成立宪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一带一路”经贸法律事务、诉讼法学、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保险法学、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法治等10个专业研究学会。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市和22个县(市、区)实现了地方法学会的全覆盖。现有个人会员5600余人,团体会员249个,定期出版全区唯一的法学理论刊物《宁夏法学》。近年来,自治区法学会致力于“繁荣法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积极组织引领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宁夏实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发展急需等热点问题,进行务实创新性研究,为领导决策建言献策。同时充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先后组织考察团多次对南非、东欧、西欧、北欧等10多个国家的立法、司法和法律制度等进行考察学习,是多个高端国际法学论坛的创始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