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研究院成立于1984年,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是一所具有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设计甲级、市政设计甲级、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工程咨询甲级5项甲级资质和一类建筑施工图审查资质的综合型设计研究咨询机构,是合肥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单位。建院30多年来,业务范围已涵盖了各类规划编制与研究、各类民用工业建筑设计、各类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各类景观设计以及各类工程咨询等领域。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优秀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等各类奖项目数百项;始终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圆满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重大指令性任务和重大规划项目近千余项。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将一直坚持“立足安徽,开拓全国,接轨国际”的发展战略,奉行“设计创新、高效诚信、绿色安全、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竭诚为全国和全省城乡规划建设提供一流服务,共创美好明天。...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其前身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1987年,2018年自然资源部组建后更名为现名。是支撑自然资源部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利用和权益管理等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1、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权益管理等理论、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研究。2、承担全国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的牵头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撑。负责调查监测新技术开发与工程化应用,支撑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等监测监管工作。3、承担地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有关工作。4、承担全国和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有关工作,支撑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等工作。承担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计划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的技术支撑。5、承担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制度拟订及实施评估的技术支撑。开展综合性改革研究。6、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体系建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土地使用标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7、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与权能设置研究,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资产配置、土地储备等工作的技术支撑。8、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国土基础数据、土地领域科学数据的汇集管理与开发利用,建设国家级国土数据库、土地领域科学数据中心、国土时空大数据平台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土地分中心。9、承担部土地利用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国土地学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编辑出版土地学术期刊。10、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国土地学会
中国土地学会,英文全名“CHINALANDSCIENCESOCIETY”,缩写为CLSS,是土地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土地科技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是推动我国土地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土地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以及挂靠部门(国土资源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对地方土地学会进行业务指导。学会宗旨:团结组织广大土地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倡导优良学风和科学精神: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土地科技的进步与创新,促进土地科技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土地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土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协会成立于1994年5月,原名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2014年8月更名为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RealEstateValuersandAgentsAssociation,缩写为CREVA。协会是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土地登记代理资格及从事土地估价、登记代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全国行业自律性社会团体。协会的宗旨是:联合全国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组织和人员,开展自律管理;制订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指引行业发展;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执业道德、执行专业守则和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规范,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专门知识及专长技能的发展和提升;保障从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发挥政府、社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专业特点、地位及利益;促进行业交流;调解执业中产生的争议;维护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土地方面的权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协会的业务范围有:1、制定、实施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各项自律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约束机制;2、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承担土地评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以中介机构执业注册、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的方式实行市场准入,实施行业自律管理;3、负责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提升行业地位,保障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依法执业的权利,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4、组织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与交流,制定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专业技术指南,为会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向社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5、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和实践考核工作;协助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协同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对土地评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程序对违反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协会会员进行相应处理或处罚;7、受理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业务活动中发生纠纷的调解;8、建立土地估价师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和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信用档案;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印发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书刊、资料,开展与国内外各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与宣传工作;10、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

中国测绘学会
中国测绘学会于1956年7月开始筹建,1959年2月19日正式成立。是在民政部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由全国测绘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测绘单位以及相关学术团体依法自愿组成的民间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公益性质的全国性、行业性、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进行民间国际测绘科技交流的学术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事机构挂靠在自然资源部。中国测绘学会下设工程测量、科技信息网、大地测量与导航、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仪器装备、海洋测绘、矿山测量、发展战略、《测绘学报》编辑、科学普及、教育、测绘学名词审定、地理国情监测、注册测绘师、产品质量、卫星遥感应用、电子商务、地图大数据创新、边海地图、无人机创新、地下管网、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位置服务、智慧城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26个专业(工作)委员会,这些机构分别挂靠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全国除台湾省以外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全国还有70多个地市县级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是地方科协的组成部分,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测绘学会指导。中国测绘学会会员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测绘科技人才,现有10位中国科学院院士,12位中国工程院院士,1900余名资深会员、30000余名个人会员和1000余家团体会员,为我国测绘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业务范围:(一)开展测绘科技学术交流,组织召开学术年会和各种形式的研讨交流会议,组织对高新技术的考察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定向越野竞赛”等开发青少年智力和普及测绘科技知识的有关活动。(三)开展民间国际测绘科技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作为国家会员,代表中国测绘界参加国际大地测量协会(IAG)、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学会(ISPRS)、国际地图制图协会(ICA)、国际测量师联合会(FIG)等国际测绘学术团体。(四)编辑、出版、发行《中国测绘》、《测绘学报》、《导航定位学报》、《中国测绘学科发展蓝皮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报告》、测绘科普读物、测绘论文集以及其它有关文献资料,组织摄制相关电子音像制品等,传播科学技术信息。(五)反映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六)促进测绘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组织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七)组织会员和测绘科技工作者对测绘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提出建议。(八)开展表彰奖励,设立“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组织评选测绘科学技术奖、优秀测绘工程奖、优秀地图裴秀奖、科技创新型优秀单位奖、青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人才奖等有关工作;评选和推荐测绘方面优秀的学术著作、科技论文、科普作品、专业软件,以及其它科技成果;表彰和奖励优秀测绘科技工作者及有突出成绩的学会专兼职人员。(九)开展测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帮助本会会员及测绘行业职工补充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测绘学术活动,发现优秀测绘科技人才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荐。(十)开展测绘科技方面的论证、咨询服务,举办测绘科技展览,支持测绘科学研究;接受委托承担测绘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参与并承担测绘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十一)兴办符合学会章程、有利于测绘科技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依法创办符合本会章程宗旨的科技性质实体机构。(十二)促进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学会的发展。...

贵州省律师协会
协会成立于1986年,是由本省全体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本省全体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本省全体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并提供服务。贵州省律师协会接受行政主管机关贵州省司法厅和登记管理机关贵州省民政厅的的监督、指导,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贵州省律师协会下辖有贵阳市律师协会、遵义市律师协会、六盘水市律师协会、安顺市律师协会、毕节市律师协会、铜仁市律师协会、黔东南州律师协会、黔南州律师协会、黔西南州律师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贵州省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有:(一)制定本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二)监督实施律师行业管理制度和执业规范,指导并督促律师执业执业机构规范化建设;(三)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四)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五)鼓励和支持律师参政议政;(六)宣传律师工作,提升律师社会形象;(七)组织实施律师执业继续教育,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会员执业水平;(八)组织实施律师执业宣誓活动;(九)负责个人会员考核管理,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团体会员进行考核管理;(十)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救助;(十一)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十二)制定并实施会员奖励与惩戒办法;(十三)处理对会员的投诉;(十四)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十五)对会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处分,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十六)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和考核;(十七)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十八)指导市、州律师协会工作;(十九)司法行政机关及全国律协确定或委托的其他职责;(二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山西省律师协会
协会于1980年经省委决定成立,是全省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山西省律师协会依法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和执业律师(个人会员)实施行业管理。山西省律师协会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山西省司法厅的监督和指导,对本省各市律师协会进行指导。在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山西省律师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本会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本会设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秘书处是本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本会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专门机构,专业委员会是本会开展律师业务指导的专业机构。...

河北省律师协会
协会成立于1982年1月,是社会团体法人。本协会是河北省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河北省律师协会旨在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和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业务素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河北省律师协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本届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河北省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河北律师协会章程》,协会的主要职责为: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2、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3、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4、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准;5、组织律师业务培训;6、处理对会员的投诉;7、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办法;8、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9、调处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10、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11、举办律师福利事业;12、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13、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
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深圳市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特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教育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团体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协会和三十多家行业协会。基层组织包括区、街道办事处区域商会及行业商会。人才济济、实力雄厚、生机蓬勃、发展迅猛是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会员组织的特征。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与全国各大城市工商联(商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的商会有着友好的往来,并与其中不少商会组织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因此,无论是让世界了解中国市场,还是让中国走向世界市场,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都是成功的桥梁和友谊的纽带。...

湖南省勘察设计信息网
湖南省勘察设计信息网由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主办,开设有通知公告、行业动态、协会刊物、风采展示、党建之窗、人才交流、关于协会、关于学会等栏目。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成立于1985年3月,是根据《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经湖南省建设厅批准,在湖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50142360-X)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全省性社会团体。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政府和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围绕行业特点开展各项活动,努力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勘察设计咨询事业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