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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门户网站,开设有新闻、队伍、赛事、排名、发展、青少年、商务、机构介绍、会员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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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橄榄球协会

中国橄榄球协会门户网站,开设有新闻资讯、通知公告、赛事赛讯、项目培训、协会工作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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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

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门户网站,开设有滑水、潜水、摩托艇、动力板、精彩图片、视频集锦、关于联合会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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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体育协会

协会前身是全国大企业办运动队联合会,1988年由原国家体委群体司牵头成立,2008年更名为中国企业体育协会,是民政部正式批准,接受国家体育总局业务指导的跨行业、全国性体育社团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2008年,国家体育总局根据企业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了一次体制上的改革,将中国企业体育联合会更名为中国企业体育协会,使协会工作更加切合企业体育工作实际、更具生命力。近年来,协会秉持普及和开展企业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健康水平,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这一宗旨,多次举办了中国职工足球联赛、篮球赛、羽毛球赛、桥牌赛等有特色的精品赛事,使企业体育走上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轨道。2016年底,按照国家规定,中国企业体育协会正式完成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脱钩,进入独立自主运营阶段。2018年,中国企业体育协会加入世界企业体育联合会,并于2019年成为世界企业体育联合会亚洲事务副主席单位。中国企业体育协会,是由从事企业体育运动的组织自愿结成的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目前,中国企业体育协会拥有会员单位共计200余家,由全国行业体协、有关体育组织机构和企业组成。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全面负责企业体育的管理;(二)研究制定企业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三)发展本会会员,指导、促进会员建设和开展工作;(四)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类全国性企业体育活动和竞赛;(五)负责企业体育技术人才培养和企业体育志愿者培训;(六)开展体育理论研究,推进企业体育文化建设;(七)开发体育产品和竞赛市场,促进企业体育产业发展;(八)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实施企业体育评比表彰;(九)参与和组织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间企业体育交流;(十)承办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委托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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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协会

中国足球协会(ChineseFootballAssociation,简称CFA)‌成立于1955年1月3日,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主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体育类社团法人。它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单位会员,同时也是国际足球联合会和亚洲足球联合会的会员‌。中国足协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全国足球事务‌:根据法律授权和政府委托,管理全中国足球事务。‌组织全国性足球活动‌:组织全国性的足球比赛和活动。国际交流‌:参与国际足球交流和比赛。青少年足球发展‌:推动青少年足球的发展和培训。近年来,中国足协进行了多项改革,包括成立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中足联),将职业联赛的管理权限交给中足联,以推动职业联赛的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中足联负责职业联赛的组织和运营,而中国足协则主要负责裁判员的选派和处罚等工作,以确保裁判工作的独立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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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政工网

中国煤炭政工网由中国煤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主办,开设有时政要闻、党建工作、工作动态、文件通知、政工通讯、工作研究、活动项目、政工园地、会员管理等栏目。中国煤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中国煤炭政研会)于1984年11月14日经原煤炭工业部批准成立,至1993年6月,与原煤炭工业部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1994年2月,经民政部批准注册登记,成为民政部核准的首批合格社团之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宣部中国政研会。中国煤炭政研会是由煤炭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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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联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全国青联,成立于1949年5月4日。全国青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全国青联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全国青联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全国青联成立至2020年8月已历经十三届。十三届全国青联委员1556名,他们是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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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台联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于1981年12月22日在北京成立,简称全国台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全国台联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宗旨是:继承和发扬台湾同胞光荣的爱国爱乡传统,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紧密团结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在爱国统一的旗帜下,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广泛团结联络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的台湾同胞,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同心同德,为增进乡亲情谊和台湾人民福祉,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为坚决反对“台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为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全国台联团结依靠定居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协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台湾局势;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政议政,为祖国统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多做贡献;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支持他们与岛内乡亲加强联系、密切往来、增进情谊。全国台联团结凝聚常住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和理解祖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协助他们在祖国大陆投资、求学、就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推动逐步实现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团结和动员他们与祖国大陆同胞和衷共济、共同奋斗,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全国台联加强与台湾岛内同胞的联系,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理解他们当家作主的愿望,帮助他们理解和认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全国台联推动海峡两岸交流交往,为前来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提供帮助和服务。全国台联发展同香港、澳门及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及其社会团体的联谊关系,相互沟通,增进共识。目前,祖国大陆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胞比较集中的市、县两级行政区,都建立了地方台联组织。随着海峡两岸往来的日益增多,全国台联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对台工作大局,广泛联谊台胞,热情服务台胞,紧密团结台胞,持续打造充满亲和力、凝聚力、感召力的“台胞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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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Students’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全国学联是“五四”运动的直接产物。全国学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全国学联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全国学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凡承认全国学联章程的,均为全国学联会员。全国学联代表大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学联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全国学联委员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学联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全国学联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全国学联委员会内设若干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委员成员团体组成。各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团体一个,委员团体若干。全国学联主席团是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全国学联主席团由当选为全国学联主席和主席团成员的会员团体派出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团体认为必要时,可以更换自己派出的代表。主席团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全国学联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全国学联主席团内设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由全国学联主席团成员团体组成。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全国学联秘书处是全国学联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全国学联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学联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为充分发挥学联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学联工作,同时加强对学联骨干的培养,自1990年起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学联的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工作的制度。驻会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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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中促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主要由从事和平裁军、社会发展、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民主人权、民族宗教、政治司法、企业工商、公益慈善、扶贫助残和妇女青年等领域工作和研究的社会团体及人士组成,现有310多家团体会员。作为专门从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民间组织联合体,中促会致力于广泛联系国际国内有关民间组织和人士,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参与重大国际活动,自主开展一系列有声有色的民间活动,已经在国际非政府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自2008年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全面咨商地位以来,中促会协调国内大批民间组织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人权理事会、新闻部非政府组织年会、可持续发展大会等联合国系统重要活动,通过发言、提交报告、主办边会和展览等方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民间组织声音,与联合国系统各机构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建立广泛联系。主办和积极参与世界妇女峰会、亚欧人民论坛、世界社会论坛等重要多边非政府组织活动。为推动中国与非洲民间合作,于2011年发起举办中非民间论坛,至今已在中国和非洲轮流举办四届,为增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民意沟通和友好合作,于2013年发起举办中国东南亚民间高端对话,至今已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轮流举办两届,中促会还举办了“跨喜马拉雅”中国尼泊尔印度民间对话会、中缅民间交流圆桌会、中蒙民间对话会等双多边民间交流活动,努力巩固和加强中国同上述国家关系的社会和民意基础。2016年7月5日至6日,中促会在山东青岛举办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C20)会议,习近平主席致贺信,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多名民间社会代表与会,作为G20杭州峰会的重要配套活动,《C20公报》中民间社会的部分意见建议被《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吸纳。中促会还与当地伙伴合作,在非洲、东南亚等地区多个国家举办了打水井、免费眼科手术(“光明行”)、教学设备捐赠等公益慈善活动。中促会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倡议,牵头推动成立了“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已有72个国家的352家组织加入。中促会将与广大中国民间组织一道,不断深化同世界各国各地区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践行“增进民间友好、加强民意沟通、推动民生合作”的理念,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相关职权。秘书处为中促会的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