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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核安全局门户网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主办。机构职责: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国家核安全局作为国务院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既是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也是国家核安全局的内设机构。华北、华东、华南、西南、东北、西北6个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作为派出机构实施区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核安全与环境文化促进会、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提供技术支持。另有苏州核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上海核安全审评中心等长期合作技术支持单位。实践、依据、对象:国家核安全局依据“三定”职责和有关政策法规,对我国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进行监管,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以及放射性物质实施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分阶段审评许可,对核设施和从事核活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监督执法,对辐射环境开展全天候监测。国家核安全局监管对象主要包括: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热供汽厂等核动力厂及装置,核动力厂以外的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其他反应堆,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等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置设施,核材料管制活动,放射性物质运输活动,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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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原名陕西省卫生监督所,2016年9月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2019年8月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要职责为:1.协助拟定和实施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拟定省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制度、技术性规范,配合指导市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2.协助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配合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3.协助承担食品安全的企业标准备案、地方标准制修订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及解读宣传。4.承担省卫健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5.承办省卫健委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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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前身是1936年在福建省卫生试验所内设立的化学课。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成立福建省卫生防疫站时,在化验科内设立了药检室。1956年成立福建省卫生厅药品检验所。1979年独立机构建制,定名为“福建省药品检验所”。1984年卫生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口岸药品检验所”,授权对福建口岸进口药品进行法定检验。1992年福建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福建省药品质量研究所”,承担药品质量标准与药品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工作。1995年经福建省卫生厅批准建立“新药药理研究基地”。2014年福建省药品检验所更名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1年5月,福建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并入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组建新的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并加挂“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和“海峡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牌子。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为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管理科室(综合科、保障科、业务科),8个检验所(化学药品检验所、中药检验所、生物制品检验所、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所、无源医疗器械检验所、有源医疗器械检验所、药理毒理检验所、微生物检验所)。现有仪器设备2008台(套),总值达1.5亿元。2020年新建成杨廷路食品药品检验大楼,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共13层。本院现有通湖路和杨廷路两个院区,实验室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主要职责:承担有关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的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检验方法和检测设备的研究;负责并指导本省域内药品(含进口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工作;开展海峡两岸及国内部分区域的化妆品、保健食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产品注册和质量监督检查等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具备药品、医疗器械、洁净区(室)环境、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化妆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等领域2097个项目参数的检验能力。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坚持以“科学、公正、准确、服务”为质量方针,支撑监管,服务产业,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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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GuangdongInstituteforDrugControl,简称GDIDC)是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专业药品检验机构,直属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依法承担有关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方面的检验任务;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进口药品口岸检验、生物制品批签发和辖区进口药品、生物制品的检验任务;接受相关单位委托检验和提供药检技术服务;开展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检测技术、质量评价的科研工作;承担全省药品、生物制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注册检验以及相关单位的委托检验、质量仲裁检验工作;承担相关科研、业务指导和标准起草、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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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省药检院前身为甘肃省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57年,2010年更名为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4年更名为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是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的主要技术支撑,省内最高的药品检验仲裁机构;为国家药监局授权的西北地区唯一承担生物制品检验批签发和推荐的香港中成药注册检测服务机构;首批认定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控制研究重点实验室,化妆品抽样检验复检机构,化妆品注册与备案检验机构。主要承担药品、生物制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研究工作及药品快检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并承担对全省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技术监督和技术指导。省药检院1990年首次通过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1996年通过卫生部实验室认证、2006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检验结果获得国际通行证)、2012年在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基础上,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历次认证认可评审,具有药品、生物制品、化妆品、洁净室环境、药品包装材料、食品、保健食品7大类1771个参数的检验能力。省药检院在兰州市安宁区实验综合楼总面积11000平米(其中实验面积6500平米),在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实验楼总面积4000平米,在定西市陇西县实验室面积400平米。工作场地及实验室通风净化设施满足实验室认证认可准则要求,动物实验室取得甘肃省SPF级动物使用许可证,院图书馆馆藏图书4万余册;此外,还建有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中藏药材标本馆和电子查询系统,现馆藏中药植物蜡叶标本17000余份,中药材标本740余种,藏药材标本221种。省药检院仪器设备齐全,现有液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和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热重分析仪、显微成像系统、X射线衍射仪、毛细管电泳仪、全自动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自动溶出度仪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1000台套,价值1.5亿元,满足检验和研究工作需要。2014年以来,先后争取到国家级、省部级、市局级科研和横向合作项目130多个。近5年来,承担了国家药典委160余项药品标准提高的研究任务,主持承担国家科技支撑重大专项和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多个科研项目,完成我省药品生产企业新药药学及药效学研究20多个品种,其中年产值上亿元的品种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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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成立于1953年,是全区唯一自治区级法定药品检验机构,是广西唯一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口岸药品检验所。历经七十一载,现已发展为技术力量雄厚、专业学科较齐全、实验设施完备、业务管理规范,具备承担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生物制品、洁净环境、保健食品技术监督、技术仲裁检验的省级综合性检验研究机构。同时拥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广西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人才小高地、广西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牌子,以及化妆品注册与备案检验机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香港中成药注册检验机构、我国向新加坡出口药材和中成药农残和有害金属元素检测机构等资质。辐射东盟,面向世界,检验报告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地区得到互认。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设有普通实验动物室和屏障环境(SPF级)动物室,获广西科技厅颁发的SPF级啮齿类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内设独立的微生物检测室、无菌净化实验室、阳性菌实验室、净化抽样间等。内藏中外文图书约16000册,订阅中外文专业期刊160余种。藏中药蜡叶标本2000余种共计20000余份,中药材标本2000余种计7373瓶。拥有液-质及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致病菌快速检测系统、全自动溶出仪等2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282台件,是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成员单位,连续三年荣获“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先进机组”荣誉称号。建设有LIMS(含质量管理、标准全文检索库等)、综合管理平台SOA、网络安全管控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从源头保障检验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拥有药品快速检测车、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车及指挥车各一辆。按《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有关要求,建立了质量体系,制定了《管理手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各种记录表格,确保实验室具有公正性、独立性、诚实性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坚持“管理规范、检验及时、报告公正、服务优质”的质量方针,坚持科学检验、为民监管的核心价值理念,与时俱进,成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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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深圳药检院原为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82年7月。2003年增设“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15年更名为“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17年获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口岸药品检验所”。2018年成为全球第46家、中国第2家、地方第1家世界卫生组织药品质量控制认证(WHO-PQ认证)实验室。2020年成为国内首家联合国药品检测全球长期合作实验室。深圳药检院是法定的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和科研于一体的专业检测机构,业务领域涵盖国家、省、市监督、评价、应急检验,进口检验,国际组织委托的检验与科研,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与检验研究,培训教育及技术检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技术平台建设等。实验室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各类大型精密检验仪器5000余台/套,固定资产14.4亿元。拥有WHO-PQ认证专家、欧洲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省级评审检查员、博士生及硕士生导师等各类专家群体。通过实施“质量化、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搭建起国际、国内平台基地30余个,建立LIMS系统为核心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从样品受理、分发、数据记录、审核、签发涉及人、机、料、法、环、测等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国率先开发中药检验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前处理系统,填补了国内中药检验与智能化相结合的空白。实验室先后通过CMA、CNAS、WHO等国内外权威部门和国际组织的认证认可检查,检验检测软硬件条件、综合实力位居全国药检系统第一方阵,检验技术能力、科研工作、实验室体系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四大领域工作走在行业前列。遵循“检验依托科研,科研提升检验”的方针,通过多年的发展,取得多项开创性科研成果。是地方药检机构首家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立足培养药检领域高层次人才;获批“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化妆品监测评价重点实验室”、“仿制药评价生物等效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成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完成13项《国际药典》、全球基金药品质量标准研究,制修订产品质量标准700余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美国专利、PCT专利20项;获省级一、二、三等科技进步奖及专利奖7项;其他奖励100余项。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以及美国、德国、日本、香港、澳门等国际组织、知名院校开展了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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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省药检院始建于1953年,时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卫生厅药品检验所,2014年1月更名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药检院是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委托检验、应急检验及复验(检)工作;承担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检验工作;承担洁净度监测工作;承担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机构制剂检验方法研究,质量标准起草、修订和技术复核工作;开展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等相关科学研究;指导基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省药检院现有房屋面积16332㎡,其中实验场地包括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和南昌市叠山路511号两处共13131㎡。主要有单台(件)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300余台(套)、仪器设备总价值1.5亿元。收藏药材标本873种、植物蜡叶标本746种,共计5295份。图书室拥有国内外图书杂志4万余册。省药检院重点强化以“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为质量方针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升应急检验检测能力,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妆安全,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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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始建于1953年,是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设立的全额拨款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业务上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指导。承担药品、药用辅料、药品包装材料、化妆品的国家评价抽验、省监督检验、注册(注册备案)检验、委托检验、案件核查、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以及药品、药用辅料、药品包装材料、化妆品质量标准起草、修订、复核检验及科研等工作。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生物制品国家批签发院所之一,承担东北三省、内蒙地区的血液制品批签发检验及辖区内授权疫苗品种的批签发检验工作,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批准的口岸药品检验机构之一,承担进口药品及进口药材检验,是吉林省药品、药用辅料和药品包装材料最高检验和仲裁机构。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占80%以上。内设机构15个,建筑面积13535平方米,大型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通过实验室认证认可药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化妆品4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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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本院始建于1951年,前身系西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药物食品检验所,是全国最早建立的五个省级药检所之一,是国家对食品药品实施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第三方公正性,属于社会公益型非盈利性质事业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口岸药品检验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检验检测能力覆盖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生物制品、化妆品、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洁净环境与医疗器械等领域。本院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国家药监局麻醉精神药品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调味品监管技术)、生物制品进口口岸检验机构、血液制品批签发机构、首次化学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机构、食品复检机构、化妆品复检机构、特殊食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及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成立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工信部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重庆市化学药品质量控制与评价协同创新中心以及重庆市调味品质量安全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拥有由国家药典委员、国家级和省级药品注册及生产检查员、食品和化妆品生产检查员等59人组成的专家团队。拥有气质、液质、ICP-MS、生物质谱和基因测序等仪器设备2900余台套,原值约2.8亿元。通过资质认定参数3000余项,实验室认可参数1300余项。年检检品量可达80000批次以上。独立承担全球基金和世界卫生组织(WTO)国际药典药品标准研究项目,牵头科技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五年,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0余项。本院秉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方针,以完善的基础设施、先进的仪器设备、科学的质量体系和卓越的技术能力,优质高效开展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检验、政府部门的稽查检验与应急检验、公众委托检验和科研合作项目,竭诚为行政监管、产业发展和公众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撑、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