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市公安局
娄底市公安局是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护社会治安: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和处理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侦查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涉外刑事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组织侦破跨县市的特大案(事)件。社会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参与、承办有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和跨县市的治安案件;负责110接处警和组织城区的社会巡逻、防爆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交通管理: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娄底市城区及娄星区农村交通事故的处理,指导、参与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消防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网络管理: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监管罪犯: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来娄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禁毒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组织侦破跨县市重特大贩毒案件。...

娄底市民政局
娄底市民政局是娄底市人民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等。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2、负责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民间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3、管理全市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并对全市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推进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5、承办行政区划和老区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设置、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地名标准化。6、承担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7、指导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8、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的婚姻登记。9、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2。拟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10、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11、推进殡葬改革。...

娄底市司法局
娄底市司法局是娄底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具体职责如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导县市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仲裁登记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公证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工作,管理公证机构。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置帮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组织辖区内国家司法考试,开展法学教育、培训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指导全市法学会、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审查申报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物资装备管理: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其他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娄底市财政局
娄底市财政局是娄底市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的综合经济部门。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通知,娄底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管理其他彩票资金。4、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工作。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6、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负责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8、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娄底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政策制定与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就业服务: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人才管理: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娄底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规范性文件和措施。2、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调处市本级及跨县市国土资源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市本级及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4、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5、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范性文件,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是负责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2、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问题,牵头协调较大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较大和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3、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4、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市财政性资金和中央、省生态环境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娄底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相关工作。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负责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住房保障: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建筑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房地产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管理、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此外,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运营等工作。...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娄底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成立于2002年4月23日,主要负责娄底市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中心城区市级权限内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3、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组织、指导、协调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和环卫基础设施的监管。5、负责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的监管,包括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等设施的运行监管,以及破占道、户外广告设置、公园广场的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管,编制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划,监督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的创建评审和复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及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监管,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7、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管,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并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此外,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如市容整治、公园广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小区环境改善等,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计划科、基本建设科、交通运输管理科、安全科、监察室、交通工会等10个职能科室;归口管理市公路局;局属二级单位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市交通重点项目办、市公交总公司等7个;局直机关共有在职职工389人,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5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和标准。积极参与调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国养公路、干线公路与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八)制定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标准、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