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共青团
共青团湖北省委(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新闻中心、青春影像、互动应用平台、资料中心、共青岁月等栏目。基本职能:引导服务青年。...

福建共青团
共青团福建省委门户网站,开设有组织机构、闽团在线、通知公告、主题教育等栏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03]88号),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2、发挥在省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和在少先队中的领导作用,对全省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3、参与全省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思想发展规律,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青年的宣传文化活动,指导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5、组织带领全省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6、指导全省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选拔、培养和管理团干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7、代表和维护全省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8、研究和编写福建省青年运动史。9、发展壮大我省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广泛联系和团结各界青年。10、加强同海外和港澳台地区青年组织的交流和交往。11、发展和管理我省团办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增强团组织的实力。12、承担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交办的有关事项。...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协会成立于1993年,是民政部注册的唯一从事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国家一级行业组织,原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完成国家第三批脱钩试点工作。组织关系由中央社会工作部管理。行业工作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部委指导。协会工作涉及城市公共交通四大领域:城市出行:轨道交通、汽(电)车、出租车、轮渡、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企业。设施设备: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停车设施、充电设施等企业。科技应用: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网联等企业。信息服务:提供交通出行的平台、数据、支付等企业。协会提供六大行业服务:行业活动、行业标准、行业评价、行业平台、行业媒体、产业金融。...

i自然
“i自然”网站由自然资源部主管,中国自然资源报社主办,新版于2023年上线,致力于打造自然资源领域最权威的综合信息服务网站。“i自然”网站设有专题、视听、图片、评论、科技、规划、不动产、用地、耕保、地调、矿产、测绘、海洋、生态、法治、基层、文化、公告等栏目,全方位、多视角报道自然资源新闻,提供准确、全面的自然资源新闻信息服务。...

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
原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由取得土地估价资格并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组织和个人为主体,联合从事土地估价教学、研究的专家及从事土地管理、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的专职人员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全省性的行业自律性社会团体。2015年12月18日,更名为\"江苏省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协会\"。本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是:引导和督促全体会员及本省的土地评估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从业人员,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联合协会会员共同制定、执行土地估价与不动产登记代理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等行业规范,实施行业自律,并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当好政府、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调解业内关系,促进行业和谐、健康发展;督促、帮助土地估价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从业人员提高执业技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协会成立于2001年7月,是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导的全省非盈利性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以维护会员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宗旨,在土地评估执业活动中,维护公平竞争、进行行业自律,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不断提高我省土地估价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根据入会情况(截止到2021年7月),省协会现有团体会员193家,个人会员1016人,常务理事46人,理事116人。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路14号路劲大厦14楼1401室。协会的业务范围,实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以下职责:(一)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二)依据评估基本准则制定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三)组织开展会员继续教育;(四)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五)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六)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七)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章程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八)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九)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是经陕西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成立、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业务指导的全省非赢利性的自律性社会团体,于1996年12月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并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经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更名为“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协会的宗旨是:联合全省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组织和人员,及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管理和教学研究的相关人员,开展自律管理;制订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指引行业发展;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执行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规范;引导从业人员提高执业素质,规范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为;发挥政府、社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独特的专业特点、地位及利益;推动土地估价、登记代理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增进行业交流,扩大行业影响;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在土地方面的权益;充分发挥土地估价、登记代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协会的业务范围:(一)拟定、实施陕西省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各项自律管理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二)负责对全省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注册,对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情况进行年检,实施行业自律管理;(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地位,确保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的权利,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反映合理意见和诉求;(四)在政府部门与土地估价、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负责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沟通会员间的联系;(五)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对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和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程序对违反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协会会员进行相应处理或处罚;(六)组织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与交流,制定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专业技术指南,为会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七)负责土地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开展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向社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八)受理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业务活动中发生纠纷的调解和裁定;(九)建立土地估价师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和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开展资信评定工作;(十)建立协会网站、编辑印发土地估价、登记代理书刊、资料,开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业务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水平考试陕西考区的各项考务工作,协助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全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水平考试;(十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
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于2003年11月开始筹备,2004年4月正式开展工作。在成立之初仅负责土地估价行业的管理,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2005年新增了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的管理,2018年增加不动产调查机构登记备案。并将名称变更为“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是由具有合法土地估价、登记代理资格并从事土地估价、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自愿联合,依法成立的民间非营利性的自律性社会团体,下设六个部门:行政财务部、会员管理一部、会员管理二部、技术协调部、信息宣传部、土地收储研究会。本会在助推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利益,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和司法公正,防范廉政风险和土地资产流失,服务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自治区中介服务业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专业服务技术力量。...

山西省土地学会(山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山西省土地学会于1990年10月经山西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简称晋土学,英文全称为“shanxiprovinciallandsciencesociety”,英文缩写为“slss”。本会为由从事土地管理与土地科学技术研究单位及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独立法人的科技类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山西省科协,登记管理部门为山西省民政厅,挂靠单位为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业务上受中国土地学会指导。本会的宗旨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动员广大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崇尚科学,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管理现状和趋势,开展土地管理发展战略、法律政策及土地利用科学技术方面的学术研究,进行学术交流和科普宣传,推动土地科学事业的发展,协助政府参与实施土地行业管理,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为土地管理事业服务,为土地行业发展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为:1、开展土地相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和管理方法等学术研究活动,组织会员进行土地利用方面的科技考察、专题调研、学术讨论、学术研究、业务经验交流及重大土地科技项目协作攻关。2、开展有关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资产管理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推介、科技展览和人员培训等服务活动。3、组织交流国内外土地科技信息,编印土地管理科普读物和专业书刊、资料,传播、普及土地科学知识及先进的自然资源管理经验。4、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协助参与开展有关土地利用、土地调查、土地监测、国土规划、土地评价、土地经济、土地法制、土地生态、土地税费、地产经营等方面工作的技术服务,开展项目的论证、评审、实施、审检验收和课题研究;参与承担土地管理相关资质认证工作的推荐、评审,加强对土地科技咨询服务领域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行业管理、执业监督、技能培训。5、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诉求和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进行项目论证和业务指导,办理有关专项代理业务,积极帮助会员单位改善管理水平,提高业务素质。6、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外和省内外有关学术团体和专家、学者的友好往来与联系。7、推荐或奖励科研成果、科普作品、优秀学术论文、优秀技术人才和学会工作积极分子。8、协助完成山西省科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中国土地学会委托和交办的有关事宜。9、开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其他有关土地管理的事务与活动。...

河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协会是由土地估价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服务于河北省土地评估行业发展,规范土地评估市场的重要社会力量。本协会的宗旨:联合全省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人员进行自律管理;教育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土地估价执业道德,执行专业守则和估价规范;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执业,不断提高土地评估质量;为会员服务,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专业交流,提高土地估价理论和业务水平,促进土地评估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本协会分别接受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研究全省土地评估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行政监管。(二)制定和实施土地评估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形成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三)负责会员的管理及组织联络,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反映土地评估行业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维护行业地位及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四)负责在河北省范围内从业的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注册、年检工作,负责土地估价师的注册、登记、年检工作;负责我省需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土地估价机构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五)建立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诚信档案,开展土地评估机构的资信等级评定工作,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组织开展有关土地评估行业的评比活动,表彰对土地评估行业和协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提升行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六)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工作;组织土地估价师进行土地估价法律规范和业务知识的继续教育,促进土地评估行业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七)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土地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土地估价业务活动中发生纠纷的调解和裁定;并按有关程序对违反土地评估行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协会会员进行相应处理或处罚,代表会员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述。(八)组织开展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和政策的研究,组织参与国内外有关土地估价业务交流合作,收集、传播国内外土地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土地估价书刊、资料,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九)建立与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和省内外相关行业社团组织的业务联系并协同开展工作。(十)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行业管理的相关事务或交办的各项工作。(十一)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