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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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主要职责1、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管理中心挂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北京市单位住房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的建立、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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