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中心
中心是隶属于兴安盟行政公署的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包括管理住房公积金、编制与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与使用、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进行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与归还等。中心的主要业务包括:缴存:负责新开户单位和职工的缴存工作,管理缴存额和缴存总额。提取: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管理提取额和提取总额。贷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贷款余额和回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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